3、常务理事会议,邀请名誉会长、顾问、顾问单位、政府领导、相关部门和主管单位列席会议,指导工作,但不参与表决;
常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对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负责。为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商会章程》相关条款,特制定本度。
3、一年内二次无故未参会者,视为自动退出在本会中担任的职务;并通报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同时在商会网站公示;
5、会议议题由本会秘书处在会前根据本会的工作情况和有关提议进行整理,并在会议召开前通报给各位参会人员。
4、会议纪要仅供本会内部传达,会议研究讨论的各项内容,与会人员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守秘密;
1、常务理事会议须全体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2、常务理事组成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先向会长请假;
1、常务理事会议由会长主持,也可由会长委托其他副会长或秘书长主持;
2、常务理事会议出席人员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
3、讨论决定常务副会长人选,讨论决定其他人员聘用或免职;
4、审议表决本会制度、计划、提案建议以及选举等相关事务;
4、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秘书处通知须出席人员。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2、建议提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人选;
1、研究指导商会秘书处工作;
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
二、主持、出席、列席、召集人员
一、常务理事会会议召开时间
三、会议主要内容
四、会议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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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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